

|
|
| 难忘的一件事 |
| 作者:湛江市第… 作文来源:益乐作文搜集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1 |
|
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逝,会渐渐被淡忘。但是,一件事却使我难以忘记。那件事发生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,正好上社会课,教社会课的老师课前订下规定:谁要是说话,谁就站到讲台上来,直到下一个上来为止。开始上课了,有些同学欺负这个老师是新来的,不理老师的规定,结果被老师罚了上去。这下同学们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下,规规矩矩地坐在座位上,直到老师讲完课,叫大家自习的时候,大家才放下心来。这时老师有事要出去一下,我们几个同学就放肆地攀谈起来,谁知,老师突然杀了个“回马枪”,可他们几个早有准备,只有极个别同学被老师发现,当中包括了我。这次我第一个被老师叫上讲台,我羞愧地走了上去,等我走上讲台时,同学们都笑了,我抬头一看,发现同学们眼睛里尽露出一些蔑视、嘲笑的眼神,我顿时感到无地自容。恨不得地上立刻裂开一条缝来,好让我钻进去。我忙低下头,怕望到同学们那些眼神,我真恨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,眼泪将眼睛憋得红红的,我强忍着不让它流下来。后来,直到老师叫另外一个同学上来的时候,我才下来。
从此,我在上课时再也不敢随便讲话了,也认真听课了,我真不知是不是应该感谢这次经历,因为它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。
指导老师(校对):陈春梅
|
| 【复制链接】 【字体:小 大】 |
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【向上】 |
上一篇作文: 书声伴我成长 下一篇作文: 友谊 |
版权申明: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,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,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,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。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。转载非我站原创文章时,亦请保留版权信息。 转载要求:转载之图片、文件、视频,链接请不要直接链到本站,且不准在图片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,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。 特别注意: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,插画,设计作品,如需用于商业用途,请务必与原作者联系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若因未取得授权而收起的版权争议,由侵权者自行负责。详情请查看本站的版权声明。 |
|
|